我國機械設備租賃現狀及對策
時間:2004-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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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對外開放政策和市場經濟的不斷成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特別是我國加入WTO和北京申辦奧運會的成功以國家對基礎設施建設的巨大投入和房地產業的持續升溫,我國的工程租賃業迎來了最好的發展“黃金時期”,更引起人們去探索怎樣對租賃機械設備的管理及如何推動租賃市場的發展。
租賃業在工業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成為企業進行投融資的重要渠道和設備促銷的主要手段之一,租賃業在我國已有悠久歷史,我國的現代租賃業起步于改革開放初期,但由于種種原因,這一新興產業在我國始終未能得到較快發展。
據業內統計:目前全國資產在3000萬元以上的從事工程機械租賃的專業租賃公司只有80多家,其余均為中小企業和個體戶,而在發達國家具有相當規模的工程機械租賃企業就有數千家。中國工程機械年需求量為2000~3000億元,而租賃業務只為需要量的10%,與高達80%的國際平均水平相差甚遠,而這些租賃公司有著不同的生產背景。第一類:從政府部門剝離出來,原屬政府某一部門管理,例如政府出資興建某一重大型工程購置了一批設備,工程結束后為了進一步管好用好這批設備,盤活資產組建了租賃公司。第二類是從國有施工企業中剝離出來。第三類是從機械設備生產企業中剝離出來。第四類是民營租賃公司及外國獨資或中外合資組建的租賃公司。
據業內人士統計中國資產超過1億元以上專業工程機械租賃公司只有20家左右,其余多為小型企業或個體戶,這種各具特色的行業局面造成許多不良后果:①是管理措施跟不上,直接造成一些安全事故的發生;②是服務內容較為單一,保障能力差,現有的機械租賃僅停留在設備使用及人員操作方面,并且以二手設備、低成本運作為主要方式,規模小,配套能力差;③是低價無序的競爭對施工單位來說,表面上獲得了相對的經濟利益,實際上未得到高質量的專業服務,這種不符合經濟規律的競爭局面使大型租賃公司的發展受到制約;④個體戶與小公司長期割據一方,成長性先天不足,從而進一步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
1 目前我國租賃業存在的問題
機械租賃行業有著本身的必然特征,我國租賃業雖然有了較快發展,但與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不相適應,規模小、檔次低、小而全,形式少、阻礙我國租賃迅速發展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租賃價格的不穩定性、合同標的不確定性和租賃專用財務軟件的欠缺。
2)租賃業的宏觀管理缺乏統一的歸口部門。
3)缺乏保護租賃業的正常發展的租賃法規,致使租賃業長期處于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局面。譬如①有的單位開工購買設備,待工種結束后為提高設備使用率,在無管理、無保養、無拆裝資質情況下竟相出租和進行設備安裝拆除作業同時也出現隨意壓價,造成惡性競爭局面,給設備租賃市場造成極大混亂和重大安全隱患;②企業資質審定中,隨著企業資質評定其相應增項資質也隨之審定,有些單位企業實施重組后原單位固定職工買斷走人而企業資質仍照樣進行,隨之就出現了幾個人組成一支拆裝的游擊隊伍及資質掛靠等局面;③設備進場是否開始計費目前沒有一個統一規定,給予租賃企業在經濟上造成一定損失;④有的施工企業在設備進場時比較配備,現場積極主動協調,但工程竣工后設備退場就不一定配合,造成設備拆除費用增大,影響經濟效益。
4)缺乏扶持租賃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5)租賃形式單一,基本上只是經營性租賃。
6)我國目前三角債嚴重,拖欠租金嚴重普遍,信用體系構建滯后,回扣流行,法制不健全等嚴重制約租賃業的發展。
2 租賃設備安全使用面臨的問題
1)使用單位對租賃設備往往側重設備的使用,關心的是施工進度,為了搶工期設備超負荷作業,維修保養制度形同虛設,設備故障運行相當普遍,各機構和結構壽命迅速縮短。
2)機操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特別是危險性的起重機械作業大多數只是經過簡單培訓就上崗操作,根本就不懂起重機械的原理及機械本身操作原理,僅憑冒險膽大就從事起重設備的拆裝作業,這給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
3)使用單位為了搶工期,有時把一些設備的安全裝置進行人為處理,出租單位對設備雖然關心,但因人員不夠或其它原因對設備管理不到位,對設備發生的故障不能及時維修而造成事故的發生。
以上問題要把程序關:①出租方承租方要簽訂責任明確的租賃經營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租賃設備從進場到退場,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筑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依法辦事;②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機制;③提高從業人員的勞動技能素質。
3 激勵創新,促進租賃業健康發展
租賃業的興起與發展和國家的體制與政策有著直接原因。
3.1 政府政策的支持是發展的前提
1)租賃業的興起與發展,要求金融機械的信貸方式從過去比較單一和集中向多元化多形式方向發展。要求信用方式和金融工具適應市場經濟需要而相應發展,使租賃機構成為整個多種體系中一種新的非銀行信用機構。同時打破舊的信貸體制的束縛,使生產企業(施工企業)在技術改造方面對金融方式與貿易方式之間有所選擇,通過將設備所有權抵押給金融機構獲取資金,向廠家購買設備通過經營該設備獲取收益并以經營收益償還借款的經營模式。
2)采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簡化手續,方便用戶,提高引進速度,縮短引進周期,使租賃業真正成為我國金融與貿易相結合的一種新型的經濟活動。
3)政府應充分認識到租賃的性質與功能,給予積極的激勵與扶持。在財政稅收方面采取一些更優惠的政策,鼓勵企業利用租賃方式融資,引進先進的技術裝備;建立租賃信用、保險制度,特別是對企業的償還擔保,促使租賃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3.2 加強法制建設
我國這幾年對租賃市場的建立在法制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出臺的《合同法》、《經濟法》對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含量作了正確的界定。財政部頒發的《會計準則》中進一步明確了《租賃會計準則》的含量,為租賃業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據。涉及租賃的法律、法規、國外是很多的。以韓國為例,韓國經濟騰飛被譽為東方的又一個經濟奇跡,在韓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韓國政府運用租賃實現資源配置,針對經濟發展不同階段的特征,對本國租賃公司制定相應制度與政策,以此作為杠桿引導租賃投資的規模、投向、資金成本控制等,使租賃業隨著宏觀經濟發展方向發展,從而達到了經濟增長和結構調整的同步實踐。為了解決租賃公司在社會上的信用形象與地位,讓社會認識和認同,1973年韓國政府頒布了《租賃業促進法案》,一方面發放租賃公司營業執照,對申請資格審查的準入標準及經營方式、業務范圍的監管提出要求,另一方面為促進租賃業的迅速發展,給予了一系列的“例外規定”等等,對租賃物在工程招標中,資信、資質審查中的合法性必須得到認可。
在美國如果承租方逾期不交租金或者設備,出租方可追求承租方的刑事責任,而我國的法制體系對租賃中的經濟糾紛往往只作一般的民事案件,這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拖欠租金的存在,甚至施工單位蓄意拖欠和惡意地制造種種陷井,往往使租賃公司處于被動挨打的局面。
政府有關部門還要認真研究租賃的性質與功能,通過租賃利用外資擴大租賃規模。法制與政策是行業發展最主要的軟環境,而要解決租賃業發展的法制與政策問題,首要的是解決它的管理問題。
3.3 行業主管部門
眾所周知,內資非金融機構租賃公司的管理處于無人顧暇的地位,內資租賃公司能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管理立法處于空白,使得內資租賃公司在營業范圍上與外商投資的租賃公司處于不平等的地位內資租賃公司只能從事傳統的租賃服務業務,或采取以租代售的名義作些租賃銷售,嚴重影響了內資租賃業促銷功能的發揮,影響了國內制造廠商租賃營銷體系的建設。
這種管理滯后、缺位的現象,導致內資非金融機械租賃的管理陷入有名無實的“真空地帶”。整個租賃行業的多頭管理又導致權力分散、責任不清,難以在政策上協調統一,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租賃行業的法制建設與政策導向落后于其他行業。迄今為止,沒有一部真正意義上的促進租賃行業正確發展的《租賃法》。
3.4 加強人才的培養
對于租賃業的監管、仲裁及司法處理需要一大批懂租賃理論、懂法律、懂金融、懂技術的復合性人才,租賃從業人員準確把握各種租賃形式的基本特征及操作方法,去準確地把握租賃市場,客觀地規范租賃市場,為政府制定租賃政策提供理論依據,為繁榮租賃業起到推動作用,并在實踐中不斷地豐富租賃理論寶庫。
以上分析是設備租賃市場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因為這些問題都是發展帶來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必須通過行業自身的發展和不斷努力才能得以解決。我相信,通過工程租賃業企業本身、行業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在施工單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定會創造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