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5-05-21 00:00:00 點擊量: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根本上解決火電廠二氧化硫污染問題,促進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健康發展,現對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的重要意義
二氧化硫排放是造成我國大氣環境污染及酸雨不斷加劇的主要原因。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火電廠二氧化硫控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快了火電廠煙氣脫硫設施的建設,使我國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到2004年底,全國約有2000萬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設施投運或建成,約3000多萬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設施正在施工建設。預計在未來10年內,約有3億千瓦裝機的煙氣脫硫裝置投運和建設。
火電廠煙氣脫硫快速發展的同時,存在以下主要問題:國家對煙氣脫硫供、需雙方的市場監管還未及時有效跟進,缺乏對煙氣脫硫設施進行科學評價的指標和要求;建設規模急劇增長,但產業化發展相對滯后;雖然大部分設備可以國內制造,但關鍵設備仍需要進口;供方市場存在著脫硫技術的重復、盲目引進,技術人員嚴重不足,招標中無序、低價競爭,質量管理環節薄弱等問題;需方市場存在著工藝選擇的盲目性,單純地以低價位選取中標單位,重前期招標,輕建造管理;要求與機組“三同時”的脫硫設施,在實際中卻不能與新建機組同步建設、同步投運,投運后達不到設計指標、不能連續穩定運行等情況時有發生。為從根本上解決火電廠二氧化硫污染問題,必須加快推進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工作,各地區及有關企業,要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認識推進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工作的重要性,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
二、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思想和任務
加快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環保法規和工程建設法規為準繩,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通過創新機制、加強監管、落實和完善相關政策、建立和完善技術標準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加強協調管理,推動我國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主要任務:通過三年的努力,建立健全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市場監管體系,完善火電廠煙氣脫硫技術標準體系和主流工藝設計、制造、安裝、調試、運行、檢修、后評估等技術標準、規范;主流煙氣脫硫設備的本地化率達到95%以上,煙氣脫硫設備的可用率達到95%以上;建立有效的中介服務體系和行業自律體系。
三、規范火電廠煙氣脫硫供方市場
從事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的總承包公司,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所具有的脫硫技術應是先進的、完整的、成熟的,具有合法使用該項技術的權力和能力;具有相應的脫硫工程設計、工程承包的資格,并已取得良好業績;具有履行該項工程承包所必須的經濟實力,財務狀況良好;內部組織機構完善、管理體系健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齊全,有組織工程建設和現場施工管理的經驗,有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對于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但沒有業績的總承包公司,在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情況下,鼓勵其承包示范工程。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行業協會對從事煙氣脫硫工程建設和相關產業領域的企業根據上述原則進行考核,并將公布有關考核結果。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不斷完善煙氣脫硫產業市場準入制度、規范脫硫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完善評標方法、加強對招投標全過程的監督,維護一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的煙氣脫硫市場環境,防止惡性競爭。
四、火電廠煙氣脫硫工藝技術選擇原則
火電廠煙氣脫硫工藝選擇應遵循經濟有效,安全可靠,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總原則,因地制宜選取最優工藝。對燃煤發電機組,在滿足排放標準前提下,應按以下原則選擇工藝技術:
(一)燃用含硫量大于1%煤(含1%)并且容量大于200MW(含200MW)的機組,建設煙氣脫硫設施應重點考慮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技術。
。ǘ┤加煤蛄啃∮1%煤并且容量小于200MW的機組,或剩余壽命低于10年的老機組以及在場地條件有限的現役電廠,在吸收劑來源和副產物處置條件充分落實的情況下,建設煙氣脫硫設施可考慮采用干法、半干法或其它一次性投資較低的成熟技術。
。ㄈ┰200MW及以上機組采用干法、半干法或其它一次性投資較低的成熟技術,應進行充分論證,并提供國內外已有相同或更大容量的煙氣脫硫設施成功投運的實例。
。ㄋ模┤加煤蛄啃∮1%煤的海濱電廠,在海水堿度滿足工藝要求、海域環境影響評價通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查,并經全面技術經濟比較后,可以考慮采用海水法脫硫工藝。
(五)在吸收劑來源以及副產物銷售途徑充分落實的前提下,且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技術鑒定并有明確適用規模的或者能證明在國內外已有相同或更大容量的脫硫設施成功投運的,可以考慮采用其它脫硫工藝技術。
五、開展火電廠煙氣脫硫設施后評估
后評估是針對已建成投產的脫硫工程進行評估,通過對所采用的煙氣脫硫技術的先進性(效率、能耗、資源消耗、副產品可利用情況、二次污染情況)、整套裝置的可靠性、投資的經濟性、本地化率等進行公正的評價,對以后建設的煙氣脫硫工程起到借鑒和指導。
一般脫硫工程的后評估,應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后評估的規定與主體工程后評估同時進行,主體工程不進行后評估的納入主體工程竣工驗收中。對于有下述三種情況之一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或委托行業協會開展專門的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后評估工作:
(一)每個脫硫工程公司承接的不同工藝、不同等級機組的首個煙氣脫硫工程,但對同類工藝技術,大機組上應用已通過評估的,小機組上的首個工程不再進行評估;
。ǘ┟總脫硫工程公司承接的煙氣中二氧化硫含量4000毫克每立方標米以上的首個煙氣脫硫工程;
。ㄈ﹪抑攸c示范工程。
后評估的內容包括煙氣脫硫設施技術性能的評估、煙氣脫硫設施設計參數與實際參數的比較、煙氣脫硫裝置運行可靠性的評估、電廠與承包商合作情況的評價、電廠運行維護經驗的評估以及煙氣脫硫設施經濟性能的評估。后評估要對煙氣脫硫設施所采用的工藝技術的先進性和脫硫工程公司對該技術的掌握程度作出評價;要對煙氣脫硫設施的設備,特別是采用國產設備的運行情況作出評價;要對煙氣脫硫設施投產后出現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要對每個煙氣脫硫設施的特殊事項進行說明。
電廠或脫硫工程公司應在雙方合同約定的質保期滿后半年內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評估申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委托行業協會或者與本脫硫工程沒有發生過經濟利益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脫硫工程進行后評估。評估機構接到后評估委托函后,應在1個月內派出后評估專家組,后評估工作應在簽定后評估工作合同后半年內完成。
后評估專家組應由國內脫硫專業資深專家組成,必要時可聘請國外專家;專家組應涵蓋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維護等方面。專家組成員中不能有脫硫工程公司的人員。專家組成員在后評估工作中應保持公平、公正、實事求是,不得向他人泄漏后評估工作中所涉及的技術機密,且不得要求被評估方提供評估范圍以外的資料或信息,否則將取消后評估專家資格。
后評估的費用列入脫硫工程概算并由申請單位承擔。
后評估的結果將作為考核脫硫工程公司業績的依據,同時也是處罰脫硫成本已進電價而脫硫設施不能在規定脫硫率下穩定、長期運行的火電廠的重要依據之一。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制定專門的后評估辦法。
六、繼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繼續支持一批煙氣脫硫關鍵技術與設備本地化示范項目,盡快形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煙氣脫硫工藝技術,提高煙氣脫硫工藝技術與設備本地化率和裝備水平。
繼續支持發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脫硫技術。對擁有發展潛力、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特別是已完成50MW及以上機組試驗工程的脫硫技術,國家將加以重點扶持,組織落實更大容量機組的示范工程或試驗工程建設,并加大推廣應用力度。
繼續推進脫硫專用設備本地化。對由于技術或加工制造能力原因致使目前尚不能本地化的脫硫專用設備,應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協調、加快技術引進,扶持科研設計單位、設備制造商或脫硫工程公司聯合開發,并在資金和項目上予以支持。對于目前國內可生產的脫硫專用設備,應積極推進制定相關制造標準,加強質量監督和性能檢測,確保設備的可靠性。國家發展改革委將不定期公布合格設備制造商名單。
進一步開展煙氣脫硫副產品綜合利用,推動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建材、農林、電力等部門、科研院所對脫硫副產物,尤其是脫硫石膏,進行深入的研究,提出各種利用途徑的指導性意見,組織實施脫硫副產物綜合利用示范工程,適時出臺脫硫副產物綜合利用強制性措施和相關的優惠政策。
研究制定安裝煙氣脫硫設施的機組同步安裝煙氣排放在線監測裝置以及與政府部門聯網的政策和措施,加強煙氣排放在線監測的監督和管理,保證脫硫設施的正常運轉。
七、建立健全火電廠煙氣脫硫技術規范體系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組織或委托行業協會,研究制定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標準體系,對于主流的煙氣脫硫工藝,制訂相應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性能考核、驗收、運行維護、檢修和后評估等標準、規范,指導科研設計單位、脫硫工程公司和用戶依照標準、規范開展相應的業務,保證火電廠煙氣脫硫設施安全、高效、穩定運行。
八、推動中介機構建設,加強行業自律
鼓勵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和完善煙氣脫硫供應方和用戶側的行業管理、協作機制及技術交流機制;通過深化改革,使煙氣脫硫領域的行業自律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九、加強協調管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管理,制定火電廠煙氣脫硫產業化管理的政策、規劃;組織實施示范工程;發布相關信息,定期公布鼓勵發展的煙氣脫硫工藝、技術和設備目錄;監督、指導全國的煙氣脫硫產業化工作。同時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脫硫工程承包商、脫硫設備供應商和用戶的質量意識、環保意識及責任心。各省、市、區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及電力集團公司要加強本地區、本公司的煙氣脫硫產業化領導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