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6-01-10 00:00:00 點擊量: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在《2005年度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專項的通知》中,將"對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培育產業核心技術有重大影響和示范作用的企業投資項目"列為支持的重點。而今年下發的《通知》除在支持重點上有所變化之外,還明確了2006年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專項資金主要由企業籌集,國家給予適當補助。國家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企業創新能力基礎設施中的關鍵研發試驗條件建設,建立相應的實驗室、研究中心或工程化驗證平臺等。同時,國家鼓勵多渠道加大對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支持,有條件的省市應對項目給予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支持。
《通知》要求,專項承擔單位應是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近兩年未獲得過同類專項支持,并在2005年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中,得分70分及以上。申報項目應按規定完成備案(或核準),項目建設條件基本落實。各省市或部門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在5家及以下的可申報不超過兩項;6~10家的可申報不超過三項;10家以上的可申報不超過五項。項目承擔單位提出的《資金申請報告》需具有甲級資質的工程設計、咨詢單位編寫。
國家發改委表示,將通過專項的實施,在重點關鍵研究試驗設施上力爭達到國際水準,支撐企業在自主創新重點領域實現局部突破,形成創新基礎設施與自主研發相互促進的良性發展機制,加速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在項目主管部門申報的基礎上,發改委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擇優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