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市經委、建委、市供電公司、市節能辦和市節能監察支隊聯合組織召開的“全市公共建筑單位用電限額管理工作會議”上,對我市實行公共建筑用電限額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并就加強用電管理、強化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嚴格考核評價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我市對公共建筑用電限額將實行市、縣兩級管理。本市行政區劃內年耗電量在500萬千瓦時以上和市指定的單位為市管公共建筑重點單位。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研究確定管理范圍。各單位的用電限額以近年實際用電量和能源審計結果為基礎,參考全市用電降低率確定。對完成任務好的單位將給予表彰獎勵,對完不成目標任務的要按照“四不”(即不能參加評先樹優活動,主要負責人不予提拔重用,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不能享受年終考核獎勵,企業主要負責人不能擔任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進行處罰。市節能監察支隊負責日常監督檢查。 會議要求,各重點單位要建立能源管理管理崗位,實行目標責任制,強化統計計量工作,開展能源審計,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加強無功管理,推廣應用節電新產品新技術,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和對既有建筑實施節能改造。要強化節能執法監督監察,落實各項工作制度和標準,嚴厲查處嚴重浪費能源的行為,提高公共建筑重點單位依法用能水平。 市經委張廣勇副主任、市建委辛培勤總工程師、市供電公司姚龍副總經理出席會議并講話,市節能監察支隊戚桂林支隊長主持會議。各縣(市)區經貿局(發改委)、建設局、供電分公司分管負責人,市管公共建筑用電限額管理單位分管負責人100余人參加了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