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02-10 00:00:00 點擊量:
中國政府網9日發布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確提出將繼續實施軟件產業稅收優惠政策。
在財稅扶持方面,《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明確提出,進一步落實和完善相關營業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從事軟件開發與測試,信息系統集成、咨詢和運營維護,集成電路設計等業務,免征營業稅,并簡化相關程序。
對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對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認定后,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國家批準的集成電路重大項目,因集中采購產生短期內難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占用資金問題,采取專項措施予以妥善解決。對我國境內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經認定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的進口料件,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享受保稅政策。